近日,一则“月嫂为哄睡婴儿疑为其投喂安眠药物”的视频引发关注。山西太原的李先生在天鹅到家APP上聘请月嫂照看婴儿,第一位月嫂由于业务不熟练中欧体育,导致孩子脐带化脓,整晚不睡觉。此后重新更换了一名月嫂,刚到那天晚上孩子睡眠就十分好,但第二天却出现便血的情况。月嫂到户12天后,李先生在厨房隐蔽处发现对方藏下的多种安眠类药品,而月嫂对此的解释却前后语言矛盾。
在厨房发现谷维素后,李先生报了警,将程阿姨辞退,并将此事反馈到天鹅到家平台。“警方建议带宝宝去医院检查一下,我和月嫂都觉得要平台的工作人员在场比较好,但联系了几次,他们都没到场。后来时间长了,就算投喂了药可能也查不出来了,而且孩子太小了,检查可能得抽血,我也舍不得让孩子遭罪。”
26日下午,天鹅到家全国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熊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平台规定,月嫂上户时需要给客户列物品清单并开包检查,程阿姨当时也在清单上写了谷维素,但没写甲钴胺。“客户当时可能没仔细看清单,谷维素是月嫂自己调内分泌的药。”
天鹅到家平台回应,目前无直接证据证明月嫂给宝宝喂了安眠药,但月嫂上户时未按规定给客户报备所有药品,平台已对其进行再培训,并决定扣除其500元保证金给客户作为补偿,同时,平台也愿意减免客户在平台找月嫂的信息服务费。
月嫂作为新生儿家庭的重要支持者,一方面要照顾婴儿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给予婴儿父母心理上的支持和安全感。月嫂使用安眠类药品引发了孩子的健康问题须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服务中介平台是否须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贵州德大律师事务所王凯律师作出如下解读:
现实生活中,人们常以为安眠药是用来辅助睡眠的常规药品,实际上,安眠药在用量或方法不对时,有可能会造成中毒、神经错乱、肠胃不良反应等情况,大量服用安眠药还可能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婴幼儿,肠胃等人体器官功能未发育健全的情况下,适应能力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月嫂作为成年人且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士,为了能让婴儿在夜里不哭不闹,让其在工作中免受其苦,给未满月的婴儿投喂安眠药,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有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可能。同时,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婴儿身体伤害的后果,还须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月嫂注册、背景核查等资质资格方面应尽到审查义务,如果平台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不合格的月嫂进入市场并给予客户带来损失,平台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母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中欧体育,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起事件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反思和启示。希望雇主和月嫂能够以此为鉴,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家庭环境。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对月嫂行业及相关平台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确保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准。